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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厦门11月16日电(余乃鎏)近日,厦门市场监管部门对一家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处以17.5万元罚款,原因是该企业有未遵守进口冷链食品进入厦门市集中监管仓的防疫规定、销售未经核酸检测合格和集中消毒的进口冷链食品等违法行为。

  据悉,该案是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厦门市场监管局”)公布的首批涉疫违法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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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检查企业情况。厦门市场监管局供图

  今年9月上旬,接获厦门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办公室通报的线索后,厦门市场监管执法人员随即前往该企业检查。经查,该企业共采购1000箱进口冷冻柠檬果汁,从厦门东渡口岸入关,但未按规定申报进仓即擅自将未经核酸检测和消毒的货物拉回公司仓库冻库存储,并将其中80箱柠檬汁发往同安一物流公司仓库。

  厦门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介绍,该企业进口冷链食品未按规定申报进仓,违反了厦门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按照该市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管控的相关要求,未取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消毒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应先进入集中监管仓进行核酸检测和集中消毒,待取得“入厦通行码”后方可进入厦门市流转。

  据介绍,案件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追溯了相关货品流向,责令当事人封存货品,并委托第三方消杀公司对所有货品进行消杀;待消杀完成后,再装车运往湖里万翔集中监管仓进行核酸检测和全面消杀。所幸,相关货品经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此外,调查期间,执法人员还发现该企业存在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产地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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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存有关货品。厦门市场监管局供图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外部输入风险始终存在,进口冷链食品管控作为疫情防控的重要关口,必须毫不松懈、严格把牢,各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第三方冷库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厦门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公布该起涉疫违法典型案件,希望各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引以为鉴,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共同筑牢全市疫情防控防线。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进口冷链食品,要认准“入厦通行码”,确保消费安全。

  接下来,厦门市场监管部门还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生产经营或贮存未取得“入厦通行码”的进口冷链食品,未有效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未按规定进入集中监管仓,不报、错报、漏报追溯信息,以及不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相关经营主体,依法依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