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国家标准委办公室

 标委办农联〔2016〕124号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发展改革委产业司,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公安部治安局,农业部监管局,卫生计生委药政司,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科技标准司,各相关标准化技术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科学规划和协调指导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经商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国家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李桂军 010-82261024

  于世伟 010-85093316

  国家标准委办公室        商务部办公厅

  2016年8月26日

  国家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方案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以下简称《意见》),加强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统筹协调,科学规划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追溯标准体系,加快基础共性标准制定和实施,发挥“标准化+”效益,强化标准化服务和支撑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面落实《意见》提出的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任务要求,基于重点行业、重要产业追溯体系建设现状和发展需求,加强追溯标准体系顶层设计的组织和协调,科学规划重要标准制修订工作,统筹考虑追溯模式和技术创新,总结提炼追溯标准化建设规范和核心技术,通过研制和实施一批基础共性标准,进一步规范全国追溯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实现产品全过程通查通识、各环节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支撑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作用显著增强。

  二、工作原则

  统筹规划,分类施策。围绕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现状和发展需要,加强标准化工作统筹和顶层设计,统一规划标准体系构建,明确各级标准定位和各类标准功能,结合行业需求,分类制定追溯标准,强化标准化支撑追溯体系建设基础性和战略性作用。

  多方参与,协同推进。追溯体系建设涉及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需要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生产企业等共同参与,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营造标准化共治格局。

  自主可控,急用先行。标准研制优先采用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建立自主可控可管的标准体系,服务国家经济产业发展需要,确保国家经济、产业、社会安全。以需求为导向,以统一追溯信息、识别技术、对象标识规则、数据采集格式、数据接口协议及体系认证为目的,加紧研制一批基础共性和专用标准。

  开放共享,协调一致。充分利用各行业各领域已建立的追溯体系相关标准规范,通盘考虑加以吸收借鉴,促进标准制定工作有效衔接,加强各级各类标准相互协调配合,促进各行业追溯系统互联互通、各类产品追溯技术相互协同。

  国际接轨,深化合作。结合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借鉴国际上追溯体系建设标准化先进经验和成果,加强关键技术指标适用性研究,通过标准对接强化产品信息融合互通,便于商品国际流通,促进国际贸易平稳进行。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追溯标准化基础研究

  根据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需要,重点组织开展追溯业务模式、信息服务平台、追溯识别技术等核心指标标准化前期研究,提升追溯标准体系和重要标准制修订工作科研技术含量,促进标准化工作支撑和服务追溯体系建设能力。

  (二)制定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

  研究制定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加强追溯标准化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提出下一步追溯标准化具体目标、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指导各地方、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有序开展追溯标准化工作。

  (三)建立和完善重要产品追溯标准体系

  分析研究和梳理追溯领域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根据重点产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及回收处理等全流程追溯要求,通盘考虑不同产品特性和不同环节追溯特征,按照不同层级、不同类别标准定位和功能,提出支撑追溯体系建设的标准体系框架,分阶段明确重点标准制修订工作任务。

  (四)研制一批重要产品追溯基础共性标准

  根据目前各行业、各类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情况,聚焦不同产品、不同环节追溯系统互联互通、产品全过程通查通识,开展标准化需求分析,加紧研制一批基础共性标准,规范追溯信息、对象标识、识别技术、信息服务接口等核心信息技术指标,同时组织研制一批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专用标准和实施指南。

  (五)探索开展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试点示范

  围绕追溯体系建设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适时选择标准实施基础好、积极性高的行业和地区,探索开展形式多样的追溯标准化试点示范,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推动标准有效实施。同时,通过倒逼机制,不断增强标准的适用性、科学性和合理性,动态完善追溯标准体系和关键技术指标。

  (六)开展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实施后评估

  基于统一追溯数据采集格式、标识规则、感知技术、传输格式、接口协议及体系认证等标准,建立追溯数据共享交换机制,整合国内部门、行业或地区追溯信息管理平台,建成国家重要产品追溯统一管理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及产品全过程通查通识,面向政府、企业、公众提供追溯信息一站式服务,通过平台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建立追溯标准评估评价体系,依靠第三方开展标准实施后评估。

  四、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2016年6月~9月)。结合《意见》有关工作部署,开展重点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情况调研和标准化工作需求分析,制定《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和重点任务。成立追溯标准化工作推进组和专家组,加强统筹协调和技术指导。

  (二)标准体系研究(2016年6月~2017年6月)。围绕《意见》提出的七大类重点产品,梳理分析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结合各行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需要,组织开展追溯标准体系框架研究。征集一批基础通用标准研制项目,重点围绕核心技术标准、应用标准、产品规范、标识标准、解析网络标准、数据模型标准、数据接口标准等方面。

  (三)制定指导意见(2016年6月~2017年12月)。针对《意见》明确的七大类重要产品,通过召开座谈会、标准需求分析会等方式,加强追溯标准化工作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组织制定《关于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标准化支撑和服务追溯体系建设的工作思路、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

  (四)研究制定一批急用标准(2016年9月~2016年12月)。根据急用先行原则,紧密贴合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具体需求,以统一追溯信息、对象标识规则、数据采集格式、数据接口协议及体系认证为目标,加紧研制一批急用的基础共性和专用标准,并在统一的追溯标准体系框架下逐步完善。

  (五)开展试点示范(2017年1月~2019年6月)。基于重点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情况,统筹考虑相关标准研制工作,有重点选择在某一行业、区域或某种产品,探索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增强重要标准实施效果,发挥标准化辐射带动作用。

  (六)标准实施反馈和实施后评估(2019年1月~2020年12月)。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流程、技术、方法研究,以国家重要产品追溯统一管理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依托,建立基础共性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收集标准实施情况,分析验证标准指标科学合理性,完善标准体系,促进标准有效执行。

  五、组织机构

  为统筹推进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研究讨论推进工作过程中有关问题,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成立追溯标准化工作推进组和专家组。

  具体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追溯体系建设是提升企业质量管理能力、促进监管方式创新、保障消费安全的重要手段,是国家一项基础性工作。加强追溯标准化工作,完善标准体系,强化追溯体系建设技术支撑和服务,是《意见》明确的重点工作。

  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技术复杂、专业性强,工作过程中遇到有关问题,要加强信息沟通和情况交流,在工作推进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好各项工作,尤其要注重各级标准的功能定位和各类标准间的协调配套。及时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认真做好追溯标准的宣贯实施,充分发挥标准化的引领作用,为我国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

  各部门、各行业、各技术机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参与、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确保本方案顺利实施。